材料可靠性分析及化學兼容性測試
一般材料的標稱性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測得的,但有些材料尤其是處理后的材料不一定都能達到這樣的性能,因此材料性能的飄忽性很大,受處理條件影響很大,這就是材料的可靠性。
簡單理解就是材料可具備這樣性能,但不一定都能達到。

 

  

機構可靠度

 

結構可靠度是結構可靠性的概率度量,其定義是:結構在規定的時間內,在規定的條件下,完成預定功能的概率,稱為結構可靠度。其“規定的時間”是指設計基準期50年,這個基準期只是在計算可靠度時,考慮各項基本變量與時間關係所用的基準時間,並非指建築結構的壽命;“規定的條件”是指正常設計、正常施工和正常的使用條件,不包括人為的過失影響;“預定的功能”則是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時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的能力(即安全性);在正常使用時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(即適用性);在正常維護下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(耐久性)。在偶然事件發生時及發生后,仍能保持必需的整體穩定性。結構能完成預定功能的概率稱為可靠概率p↓s,結構不能完成預定功能的概率稱為失效概率P↓f,p↓f=1-Ps,用以度量結構構件可靠度是用可靠指標β,它與失效概率p↓f的關係為p↓f=ψ(-β)。根據對正常設計與施工的建築結構可靠度水平的校正結果,並考慮到長期的使用經驗和經濟後果后,《統一標準》給出構件強度的統-β值:對於安全等級為I級(重要)的構件,延性破坏的,β=3.7;脆性破坏的,β=4.2。對於安全等級為II級(一般)的構件,延性破坏的,β=3.2;脆性破坏的,β=3.7。對於安全等級為III級(次要)的構件,延性破坏的,β=2.7;脆性破坏的,β=3.2。以上這些目標可靠度指標值是在靜力荷載條件下採用,對於含有動力荷載的組合作用情況,其目標可靠度一般比上述值低,大約在1~2之間。
  
影響結構可靠度的因素主要有:荷載荷載效應、材料強度、施工誤差和抗力分析五種,這些因素一般都是隨機的,因此,為了保証結構具有應有的可靠度,僅僅在設計上加以控制是遠遠不夠的,必須同時加強管理,對材料和構件的生產質量進行控制和驗收,保持正常的結構使用條件等都是結構可靠度的有機組成部分。為了照顧傳統習慣和實用上的方便,結構設計時不直接按可